青岛家长,青岛幼儿园报名开始

青岛市年幼儿园招生今天开始啦

怎么报名

在哪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编通通为大家整理好了

包括各个区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入口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赶紧来看看吧

市南区

一、招生报名时间

  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六)进行。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到幼儿园现场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和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二片区:江苏路和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三片区:八大关和湛山街道办事处;

  四片区:香港中路和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五片区:珠海路和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幼儿园所在片区内有常住户口(幼儿户口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居住房屋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完税凭证,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内无房产的,可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承租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参加第二次招生。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口(幼儿户口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居住房屋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3.部队、企业、高校、集体办园招生范围: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普通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通过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   6月25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第二次招生信息在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   (二)组织招生报名

  各幼儿园应在招生简章发布的第一次招生时间内组织好报名工作。

  6月19日9:00—6月22日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择其它幼儿园报名。填报《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6月23日(星期六)8:30—15:30,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产权证(购房完税凭证),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内无房产证明;

  5.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三)确定录取幼儿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6月23日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父母一方持有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录取幼儿名单于6月23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报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四)组织第二次招生

  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25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6日—6月29日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6月30日确定录取名单。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五)办理录取手续

  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带领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组织幼儿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号)的有关要求,从年起,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特殊教育幼儿园面向社会招收2-6岁自闭症、脑瘫、智能发展不足、语言发展迟缓的儿童。

  (四)各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当年青岛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

  (五)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市北区

一、招生时间

  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6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次招生。6月19日—22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23日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二次招生。6月25日发布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29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30日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新开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其他年龄段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3.符合市北区规定的入园年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

  (三)国企、部队、高校、科研院所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5月11日,《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市北区政务网、市北教育   同时,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各幼儿园门前或社区宣传栏张贴。

  6月25日,二次招生幼儿园招生公告在市北区政务网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前张贴。

  (二)网上报名。6月19日(8:00报名平台开启)至22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家长登陆市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材料。

  一次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二次招生幼儿园报名材料审核确认时间为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录取。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于当天下午4:00在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

  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二次招生。

  (五)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幼儿并持户口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园须知、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缴纳幼儿入园第一个月的费用。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各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为:一次录取的于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二次录取的于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新办园的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将对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六)组织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李沧区

  一、招生对象

  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网上报名确认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健康手册》;

  (5)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截至年8月31日满一年)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

  (6)父亲(或母亲)务工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年8月31日满一年,需提供:

  李沧区人社局验印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和经区人社局验印的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社保卡;或李沧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或免税证明;

  (7)父亲(或母亲)住所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

  李沧辖区房屋产权证(%产权)或其他相关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或由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截至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体局网站、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方式。各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   2.报名录取时间。年李沧区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六)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各幼儿园具体报名时间、需提交材料等相关信息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家庭办学前教育机构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四、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拟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号)的有关要求,从年起,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2.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招生监督

崂山区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幼儿,具体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幼儿与其同户、同住)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高校、部队、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社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园。

  (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中韩街道的张村、张家下庄两所公办幼儿园重点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简称“四证”):

  1.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4.幼儿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四)民办幼儿园可面向全区公开招生。

  二、招生计划

  全区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约人。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区教体局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方式

  直属公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

  2.录取方式

  各幼儿园优先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现场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报名录取时间

  6月19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始报名,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

  (1)直属公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招收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22日(星期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6月25日(星期一)发布补招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并进行电脑派位,当天确定录取名单。崂山区金钥匙幼儿园直接于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

  (2)街道公办幼儿园: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合理安排报名、录取工作。录取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之后,如有空余学位,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对外补招,确认材料当天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3)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幼儿园报名时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注意事项

  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现场确认时,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提供户口单页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家长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到幼儿园报到,报到时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幼儿园招生的前置条件。

  (二)各街道教育中心统筹并负责街道内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配置公办、普惠学前资源,积极为辖区内居民子女入园创造便利条件。

  (三)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按照公示的内容执行,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押金等。

  (四)招生工作必须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以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五、招生工作服务电话

  金家岭街道招生咨询

  中韩街道招生咨询

  沙子口街道招生咨询

  王哥庄街道招生咨询

  北宅街道招生咨询

  区招生政策咨询

  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附:崂山区年招生幼儿园基本信息

城阳区

一、总体原则

  (一)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积极推进就近入园招生。区城范围内实行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分批次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向其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

  (三)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科学制定招生程序,公开发布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稳定、有序、公开、公平。

  二、报名条件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青岛住房保障网”公示的白沙上苑、蓝海港湾、金色海湾小区公租房用户且父母为租赁人的适龄幼儿报名。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二)街道幼儿园报名条件

  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本社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时间及录取办法

  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2日-7月1日期间,幼儿报名录取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派位时间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11日城阳区教育局通过城阳区政务网、城阳教育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一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中午12:30,在报名幼儿园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2.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二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年6月22日下午1:30-3:0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3.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三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   (3)报名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选择以上三所幼儿园中1处进行报名,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城阳街道小寨子社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合作共同体)进行报名。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已自愿选择第二志愿的幼儿,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再有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4.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报名安排:

  (1)第一次报名时间: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年6月30日下午1:30-3:0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三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第一批次提供房产证,第二批次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第三批次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网上租房公示;

  ⑤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⑥《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5.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1)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的适龄子女,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将视为自愿放弃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适龄子女优先接受报名的权利;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及以上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监察室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6.街道幼儿园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1)第一次报名时间: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街道内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年6月29日下午1:30-3: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3)第三次报名时间:年月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4)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我区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入园当年6月份;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私有产权住房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说明: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后,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区妇医院按规定进行查体,并携带幼儿健康档案和幼儿预防接种手册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未尽事宜请与城阳区教育局托幼办联系,

  各街道、各局属公办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咨询电话

  

  城阳区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黄岛区

一、招生对象

  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具体根据户口与房产等相关情况分类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部队、企业、高校、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二、招生时间

  年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六)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全区具备招生资质的幼儿园信息。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通过相关媒体、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社区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含报名时间和地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人数、所需证件、招生办法,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类别、报名咨询电话等内容。

  注:新建幼儿园视筹备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6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各幼儿园根据招生相关规定分别进行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报名录取(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要求报名。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抽签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三)组织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幼儿应到区妇幼卫生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家长带领幼儿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以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幼儿入园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和退园程序、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及有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办联系。

  联系

胶州市

一、招生对象

  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现场报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现场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三、招生方式

  年,我市实验幼儿园(原机关幼儿园)南京路分园、香港路幼儿园(含分园)实行划片招生。实验幼儿园南京路分园招生范围为烟台路以东、苏州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威海路以北区域内居住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不包括范围内村庄适龄幼儿)。香港路幼儿园(含分园)招生范围为青岛路以东、南京路以西、国道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内居住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不包括范围内村庄适龄幼儿);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的招生工作方案,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进行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5月11日(周五)通过市教体局网站发布莱西市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幼儿园招生信息;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

  (二)审核证件

  幼儿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区(市)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莱西市工作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录取

  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优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近距离录取幼儿。优先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幼儿,同时告知家长办理录取手续的具体时间。

  (四)办理手续

  办理录取手续前,家长应该带领幼儿到市妇幼卫生保健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根据相关幼儿园安排的具体时间,家长需带领幼儿,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各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以便按时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标准班额招生,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发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坚持统一招生制度,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

  (二)各幼儿园要按照教体局的划片范围、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在资源充足、条件成熟的片区探索实施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方式,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要先招收划片范围内、具有莱西市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莱西市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其他区(市)户籍且父母一方在莱西市工作的适龄幼儿。

  (三)各幼儿园要保证特殊群体儿童入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对具有参加集体活动能力的自闭症幼儿和视力、听力、智力等有障碍的幼儿进行融合教育。

  (四)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家长   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现场报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现场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三、招生方式

  年,我市实验幼儿园(原机关幼儿园)南京路分园、香港路幼儿园(含分园)实行划片招生。实验幼儿园南京路分园招生范围为烟台路以东、苏州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威海路以北区域内居住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不包括范围内村庄适龄幼儿)。香港路幼儿园(含分园)招生范围为青岛路以东、南京路以西、国道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内居住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不包括范围内村庄适龄幼儿);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的招生工作方案,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进行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5月11日(周五)通过市教体局网站发布莱西市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幼儿园招生信息;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

  (二)审核证件

  幼儿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区(市)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莱西市工作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录取

  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优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近距离录取幼儿。优先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幼儿,同时告知家长办理录取手续的具体时间。

  (四)办理手续

  办理录取手续前,家长应该带领幼儿到市妇幼卫生保健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根据相关幼儿园安排的具体时间,家长需带领幼儿,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各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以便按时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标准班额招生,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发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坚持统一招生制度,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

  (二)各幼儿园要按照教体局的划片范围、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在资源充足、条件成熟的片区探索实施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方式,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要先招收划片范围内、具有莱西市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莱西市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其他区(市)户籍且父母一方在莱西市工作的适龄幼儿。

  (三)各幼儿园要保证特殊群体儿童入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对具有参加集体活动能力的自闭症幼儿和视力、听力、智力等有障碍的幼儿进行融合教育。

  (四)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家长   

  

  

  

  

  

  

  

  

  

  

  

关于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了解下

公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

(一)省、市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财政拨款、财政补助的幼儿园每生每月元;

  2.经费自理的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元。

  省、市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上述示范类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

  (二)非师范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每生每月元/月;

  2.财政补贴的幼儿园每生每月元,

  3.经费自理的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元。

此外,

近日即墨区也发布了中小学的招生政策

一起来看看

青岛即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年全区七年级预计招生人,一年级预计招生人。

  招生入学规定

  (一)小学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凡不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各学校不得接收。

  (二)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城区(环秀、通济、通济新区、潮海、北安、龙山)中小学由教体局统一划片(见附件7)。局属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非局属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镇街中心校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1.青岛市即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房权房就近、免试入学(户口簿、房权证的登记时间截至招生之日),优先接收户籍、房权一致的适龄儿童。其中,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且祖孙(外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一年以上者,由本区域内学校先行登记,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接收。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依据其租住的房屋划片入学。具有城区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到其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报名入学。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即墨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即墨籍非城区常住户口在城区租房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入学,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青岛市即墨区居住证(具有青岛市七区户籍的不需提供),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

  (3)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符合上述三个入学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

  (1)青岛市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需携带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权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报名)、学生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报名)。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需提供青岛市即墨区房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经商的需提供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的需提供与即墨用人单位签订的至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卡)、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监护人为青岛市七区户籍的此项不需提供)、稳定住所的有效证件(房权证或青岛市即墨区房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注:

  (1)关于居住证登记时间。年秋季入学的非青岛七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其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表不再作为入学证件之一。年及以后入学的非青岛七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居住证登记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2)关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间。年秋季入学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间截至年8月31日必须满6个月。年及以后入学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19日—7月12日家长通过青岛市即墨区义务教育段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7月17日—7月20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7月21日—7月30日学校审核报名材料;7月31日—8月2日学校将审查通过预招收的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学生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房权具体地址等)进行公示;8月3日—5日各学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见各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必须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学生。家长需登陆“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信息化综合运用服务平台”(6月19日上午8:00-7月12日20:00期间开放),点击“新生”后,出现“青岛市即墨区义务教育段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登录界面,家长先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9),在系统安排的报名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系统在7月12日20:00关闭前24小时开放,家长可选择适应的时段登录系统,以免集中登录造成系统拥堵(网上信息采集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录取的依据)。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按时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入学儿童,家长可于7月17-7月20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区划内学校进行信息采集及确认。

  2.城区新交付使用的小区(含原区扩建二期、三期等)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区政府批复文件、区城建局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原件),到区教体局进行备案并办理本区居民子女上学有关手续。购买新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不列入区划招生范围之内。

  3.非局属学校新生报名工作由相关中心校统一安排。因故不在区域内初中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小学登记上报至中心校,中心校审验合格后,填写《年小学毕业生外出就读初中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8月5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对于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非本镇(街)小学毕业生,各初中应予以接收,并填写《年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8月5日前报教体局基教科。

  4.拆迁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在拆迁区域原区划学校报名入学,因故不能在原区划学校就读的,由所属中心校协调安排。

  5.调动的干部及军人子女入学。年组织人事部门正常调动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凭干部调信或军转干部证明)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有房权房的,其子女入学按居住区域安排。无固定住房的,到指定学校就读。各学校要根据区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依法保障驻即部队随军适龄子女入学。

  6.外籍(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外籍(境外)人员子女到我区中小学就读,其入学程序按照《青岛市贯彻〈山东省关于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教字〔〕46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体局审核其有关证件,安排到符合招收外籍学生条件的学校就读。

  7.华侨子女入学。华侨子女,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其入学程序按照《关于华侨子女来青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青政侨字〔〕7号)文件规定执行。

  8.特殊教育学校(班)招生相关要求:

  (1)各中小学负责摸清服务区域内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有关情况,由各中心校、局属学校统一填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8月5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具体接收残疾学生的任务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承担:①智力残疾类:有条件的中心校、局属学校应设置弱智教育辅读班,无条件的中心校、局属学校应将具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力残疾对象就近安置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②听力残疾类:各中心校、局属学校应告知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带孩子到青岛市中心聋校报名;③视力残疾类:各中心校、局属学校应告知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带学生到青岛盲校报名。

  (3)青岛市即墨区特教中心今年计划招收1个教学班学生。凡具有青岛市即墨区常住户口,持有残疾证且残疾级别二级以下,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6周岁以上智障、脑瘫、自闭症儿童少年可由家长带领到区特教中心报名,由特教中心确定招收对象,通知入学。该班原则上实行走读管理。因故未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的盲、聋哑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学校安排随班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各中心校、局属学校要写明原因报区教体局基教科。

  9.严格按规定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号)和《关于公布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7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不得跨区域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年取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10.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情况详见其招生简章。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经区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

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1.登陆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信息化综合运用服务平台 

  (点击图片看大图)

  2.点击“新生”后(6月19日上午8:00—7月12日20:00期间开放),出现“青岛市即墨区义务教育段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界面。

  3.根据新生入学学段选择入口:幼儿园升小学   

  4.点击按钮,进入注册界面。按照适龄儿童真实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设置登录密码、监护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初中的需要额外填写毕业小学和毕业小学学籍号。点击进行提交。

  5.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后,

  点击进入信息采集诚信承诺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后方可继续下步操作。   

  6.点击,进入信息采集类型选择页面:

  家长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采集类型:

  (1)青岛市即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在城区有房权房的(或青岛市即墨区环秀、通济、通济新区、潮海、北安、龙山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权房,租房或祖孙、外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一年以上者),请选择。

  (2)外来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即墨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即墨籍非城区常住户口在城区租房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选择。

  然后点击进入信息采集主页。 

  7.在信息采集主页,点击,进入信息采集详细页面,家长按照信息采集页面的要求(带*的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填写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左下角(或左上角)按钮,否则您录入的信息资料将会丢失! 

温馨提示:录入信息时要及时保存,每次保存的时间间隔不要超过60分钟,否则可能会导致信息丢失。点击保存后,如发现填写错误或有未填写项,仍然可以点击按钮进行修改。

  8.信息保存后,出现温馨提示界面

  

  请认真阅读提示,页面有、、、等操作按钮,按钮可查看您填报的信息情况;按钮可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按钮可删除填写信息,重新选择采集选项;按钮可对网上采集的信息进行打印确认。

温馨提示:为节省现场确认时间,有条件的家长可打印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连同相关证件一同交给学校工作人员。无打印条件的家长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孩子身份证号给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在线确认。

  9.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按钮退出系统,信息采集完毕。家长需携带相关证件在系统安排的报名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二、几点提示

  1.本系统在7月12日20:00关闭前24小时开放,请家长选择合适的时段登录系统,以免集中登录造成系统拥堵。在系统关闭前,已注册用户均可凭用户名及登陆密码进入系统,修改信息。

  2.信息填写要规范、真实、有效。注册时,报名小学的学生身份证号一定要确保准确。报名初中的学生身份证号、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学籍姓名一定要确保准确。请家长妥善保存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便于以后登录使用。当出现登录用户名、密码错误时,可通过点击登录界面下方的“免费短信找回密码”按提示找回密码。

  3.在采集信息时,若错误选择了“采集类型”,如:应该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采集”项,却误进入“即墨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项,则需要点击按钮,删除此次采集的信息,然后点击重新选择采集类型。

  4.建议家长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以免给您现场确认报名带来不便。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于7月17日-7月20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区划内学校进行信息采集补录及确认。

城区招生划片

局属学校

  1.二十八中:

  (1)鳌蓝路以南、大同街沿墨水河以西、长江二路以北、华山一路以东及马山新城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鳌蓝路以北、烟青路以西、横河东南侧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窑头、大同、阁里、坊子街、南山东、北山东、东山东、于家庄、陈家河、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店子、潘家庄、孙家庄16村的村民(南山东、北山东、东山东、于家庄、陈家河、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店子、潘家庄、孙家庄村民以年7月31日前具有该村常住户口为限)子女,在大韩村有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少年儿童;

  (4)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新兴中学:

  (1)鳌蓝路以北、青石路以西、青威路以南、华山一路以东通济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御墅临枫、时代小区、海立苑小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海立美达职工宿舍楼、棉麻公司宿舍楼、枣行商住楼、即发发制品宿舍楼、海隆纺机宿舍楼、地毯厂宿舍楼、琴岛啤酒厂宿舍楼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3)高家庄、北枣杭、小李村、李家营、郭庄一、郭庄二、郭庄三、郭庄四、郭庄五、黄家埠南、朱家埠南、姜家埠南12个行政村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4)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实验学校:

  (1)烟青一级路(G)以西:文化路以南、磨市街以东、湘江二路以北及文化路以北、烟青路以东、墨水河以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大同街以东、东关街以西、鳌蓝路以南、墨水河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萃英中学(初中部):

  (1)长江二路以北、华山一路以西、青威路以南、兰家庄以东及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孙家庄、潘家庄、西流峰、鼎泰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招收28中招生区划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5.第一实验小学:

  (1)阁里、新生、南关、考院4个行政村的村民子女;

  (2)大同街以东、东关街以西、鳌蓝路以南、墨水河以北区域及一职专宿舍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注:大同街以东、东关街以西、鳌蓝路以南、墨水河以北区域内坊子街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第一实验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报名入学,上述区域内大同村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第一实验小学或通济小学报名。

  6.第二实验小学:

  (1)坊子街、窑头2个行政村的村民子女;墨河嘉苑、新安小区(1-27号楼)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2)鳌蓝路以南、大同街沿墨水河以西、文化路以北、嵩山一路以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鳌蓝路以北:烟青路以东、大同街以西沿横河以南及烟青路以西、鹤山路以南、嵩山一路以东区域内(庄头村民子女除外)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4)鳌蓝路以北、嵩山一路以西(自来水宿舍、大修厂宿舍、教体局宿舍、公安小区、安泰小区、天下第一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7.第三实验小学:

  (1)南龙湾、北龙湾、枣杭村、小李村、高家庄、李家茔(含原二麻附近单位)6个村的居民子女;

  (2)新兴路以西、嵩山二路以东、青威路以南、鹤山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御墅临枫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8.第四实验小学:烟青路以西、新兴路以东、青威路以南、鹤山路以北区域内(文进小区[原幸福苑二期工程]、和平六区、坤元里岸除外)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9.德馨小学:

  (1)嵩山一路以西、鳌蓝路以南、华山一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长阡村村民(以年12月31日前具有该村常住户口为限)子女、在大韩村有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少年儿童;

  (3)马山新城、翰林苑、怡景苑、书香门第、园丁花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4)华山一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嵩山二路以西、长江一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注:园丁花园、书香门第、佳源都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德馨小学或长江路小学报名。

  10.华山路小学(德馨小学西校区):(1)宫家庄、店子、西流峰村、鼎泰丰小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2)年德馨小学招生区划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到华山路小学(德馨小学西校区)就读。

  注:店子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华山路小学(德馨小学西校区)或长江路小学报名。

  11.长江路小学:(1)永合花园以南、长江二路以北、华山一路以东、中惠丽园以西(含永合花园、中惠丽园、润发家园、硕辉苑、怡景晟苑,不含辛家庄村、王家院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店子、孙家庄、潘家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注:园丁花园、书香门第、佳源都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德馨小学或长江路小学报名。店子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长江路小学或华山路小学(德馨小学西校区)报名。

  12.山师实验学校:

  (1)小学部:①东九村、西九村、东程戈庄村、西程戈庄村、西塔子夼村、黄家山村、河东杨头村、东塔子夼村、前麦泊村民(以年8月31日前具有该村常住户口为限)子女;②青威路以南,龙山路以东,鹤山路以北,青龙高速以西区域内有房权房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③龙山花园有房权房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初中部:小学部所属招生区域内有房权房的、符合条件的本区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前麦泊村民(以年8月31日前具有该村常住户口为限)子女初中入学可到山师报名,也可到龙泉中学报名。

  13.北大附属即墨实验小学:中央公元小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14.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职工子女;玉石头村、大寨村、小寨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子女;青岛汽车产业新城中玉石头村、大寨村、小寨村三个村庄回迁安置区内符合条件(即墨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15.青岛蓝谷小学:山东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蓝谷引进部分高校、科研机构新建单位在编职工子女;青岛蓝谷小学供地村庄符合条件的村民子女。

  二办事处学校

(一)通济街道

  1.通济小学:

  (1)大同村、西北关村和横河以北、青石路以西、鹤山路以南、烟青路以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文进小区(原幸福苑二期工程)、和平六区、坤元里岸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鹤山路以北、嵩山二路以东、青威路以南、烟青路以西区域及青威路以北小李村、枣杭村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大同街以东、东关街以西、鳌蓝路以南、墨水河以北区域内大同村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第一实验小学或通济小学报名入学。

  2.庄头小学:

  (1)庄头村民子女;

  (2)鹤山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大同街以西、新兴路以东区域和鹤山路以南、鳌蓝路以北、新兴路以西、嵩山二路以东区域以及鹤山路以南、鳌蓝路以北、烟青路以东、青石路以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八里庄小学:

  (1)八里一村、八里二村、八里三村、纪家庄村及鹤山路以南、嵩山一路以西、华山二路以东、鳌蓝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世贸商都、海都嘉园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嵩山二路以西、华山一路以东,鹤山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及马山新城小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城西小学:

  (1)杨家村、蔡家村、刁家疃、后疃、王家院、辛家庄村、长阡村(年12月31日前具有该村常住户口的到德馨小学上学,年1月1日后具有该村常住户口的到城西小学上学)、大韩村(在大韩村有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少年儿童到德馨小学上学)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文化路以北、鳌蓝路以南、新兴路以西、嵩山二路以东区域;文化路以南、嵩山二路以西、长江二路以北、华山一路以东区域和文化路以南、墨水河以西通济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下泊小学:

  (1)陈家河、下泊、小庄、兰家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西流峰、宫家庄、店子、鼎泰丰小区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山东小学:

  (1)南山东、北山东、东山东、于家庄、魏家村和青威路以南、华山三路以东、鹤山路以北、嵩山二路以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青威路以南、华山三路以东、鹤山路以北、嵩山二路以西区域内;鹤山路以南、华山一路以西、鳌蓝路以北、华山三路以东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郭庄小学:郭庄一、郭庄二、郭庄三、郭庄四、郭庄五、泥洼、郑家庄、泉岭、黄家埠南、朱家埠南、姜家埠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通济新区

  1.通济中学:楼子疃、朱家泊子、姜戈庄、赵家岭、邢家岭、闫家岭、夏堤河、柘车河、潘家官庄、云桥、圈子、仇家沟岔、庞家沟岔、孙家沟岔、吴家沟岔、前枣杭、常黄沟岔、华桥、东元庄、西元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马山小学:楼子疃、朱家泊子、姜戈庄、赵家岭、邢家岭、闫家岭、夏堤河、柘车河、潘家官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西元庄小学:西元庄村民子女。

  4.华侨小学:吴家沟岔、前枣杭、常黄沟岔、华桥、东元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西元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本村居民子女。

  5.云桥小学:云桥、圈子、仇家沟岔、庞家沟岔、孙家沟岔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三)环秀街道

  1.环秀中学:

  (1)文化路以南、湘江二路以北、磨市街以西、墨水河以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湘江二路以南、墨水河以东、烟青一级路(G)以西;东叫、西叫、南叫三个行政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环秀办事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南小学:

  (1)河南、郭家巷、磨市、胡家村、花园、傅家庄、塔元、孙家官庄、王家官庄9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2)新民小区、文化小区、建兴小区、豪第成龙、富丽公寓、环秀苑、磨市新区、环秀景苑、阳光竹林小区、鹏兴小区、莲花小区、福家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青石路以西、墨水河以南、烟青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环秀小学:冢子头、小韩村、张家土桥头、泊子、后东城、烟台前、后南庄、前东城、观澜国际(除王家官庄村民子女)、环秀雍苑、秀水苑、德馨珑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4.庙头小学:

  (1)庙头、王家庄2个村及大韩村以北、烟青路以西、墨水河以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墨水河以南、磨市街以西、长江一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西城东小学:

  (1)西城东村、西城西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长江一路以南、石棚水库沿岸以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兴家疃小学:

  (1)西兴、东兴、石棚、林家土桥头4个村及西兴小区、西兴小区、上海景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2)石棚水库沿岸以北、磨市街以东、烟青一级路以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叫儿埠小学:西叫、东叫、南叫3个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山前小学:东山前、西山前2个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三里庄小学:

  (1)三里庄、窑上、石泉、东柞、西柞、国建、前南庄7个村区以及宝太花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2)三里庄、窑上、石泉、东柞、西柞、国建、前南庄、后南庄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潮海街道

  1.潮海中学:(1)除实验学校和即墨山师实验学校招生区划外潮海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的、符合条件的即墨区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河东杨头村、黄家山村、东塔子夼村、西塔子夼村的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或潮海中学报名。

  2.潮海第一小学:张烟、舞旗埠、南庄三个行政村,锦绣华隆小区及埠惜路以西、蓝鳌路以南原龙山教委宿舍楼符合条件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潮海第二小学:东障(蓝鳌路以南)、中障、车家沟3个行政村和泰山一路以东、蓝鳌路以南、文化路以北、烟青一级路(国道)以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潮海启翰小学:江家西流、黄家西流、刘家西流、辛戈庄、前铺、后铺六个行政村和黄河三路以北、泰山一路以西、青威路以南、烟青路以东区域内(含城市花园、和顺花园、颐和家园、惠憬苑、启翰苑、明水苑、学府林居、潮海馨苑、江家西流新区、黄家西流新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潮海第三小学:东关、关东、西障、贾家庄四个行政村和东关街往北以东及鹤山路以南、泰山二路以西及蓝鳌路以北区域、泰山一路以西及文化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潮海第四小学:新建、后庵、北关、北阁、解家茔、石河头六个行政村和东关街往北以西(含正信花园)大同街以东,黄河三路以南、泰山一路以西及鹤山路以北区域内(含龙福家园、天一仁和、信特名苑、上海花园、万科、红盾、海棠公馆、四季香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潮海城东小学:泉头、东障(蓝鳌路以北区域)、兰家沟、十亩地四个行政村和泰山二路以东、鹤山路以南、蓝鳌路以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潮海宅子头小学:宅子头村和泰山一路以东,鹤山路以北,烟青一级路以西,青威路以南(除名都苑小区、银座动感时代小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潮海万科小学:招收南杨头村、后麦泊村、北杨头村、韩家后寨、东蒋戈庄、西蒋戈庄和天一仁和郡小区、颐欣苑小区、万科东郡、一山一墅小区、东凯·伴山蓝庭小区、银座动感时代、名都苑、金盟山庄小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北杨头村、韩家后寨、东蒋戈庄、西蒋戈庄村、后麦泊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可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愿选择到龙泉办事处所属小学报名入学,也可到潮海万科小学报名入学。

(五)北安街道

  1.北安中学:

  (1)北安中心小学、北安小学(后戈庄小学)、下疃、周戈庄、国立希望、辛庄、北林、王宿庄8所小学毕业生及泥洼、郑家庄、泉岭、蒲洼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北安中心小学:营东、营西、兰家庄、秦家庄、曹家庄、胡家庄、小庄7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北安小学(后戈庄小学):王家后、朱家后、刘家后、郭家庄4个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子女及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下疃小学:上疃、下疃、宋化泉、瓜篓屯、和尚庄5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周戈庄小学:周集、周北、周南、北兰家庄、卢家庄、李家岭、大北岭、西北岭、曲家屯9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国立希望小学:院上、兰东、隋家疃、三官庙、侯东、侯西、玉皇庙、方戈庄、崔家庵、李家疃、凤凰庄11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辛庄小学:辛庄一、辛庄二、辛庄三3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王宿庄小学:双龙埠、南龙埠、北龙埠、前王、后王、南林、北林、程家疃、肖家疃、谭家疃、邹家疃、姜家庄12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龙山街道

  1.龙山中学:

  (1)龙山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东程戈庄、西程戈庄、东九六夼、西九六夼4个村居民子女可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愿到龙山中学报名,也可到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报名。

  2.龙山中心小学:

  (1)大留村、前留村、刁家烟霞、刘家官庄、王家烟霞、大村、东程戈庄、西程戈庄8个村及龙山景苑、东升花园一期、东升花园二期、龙山政府宿舍楼、龙山西程教委宿舍楼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东程戈庄、西程戈庄、东九六夼、西九六夼的村民子女可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愿到龙山中心小学报名,也可到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报名。

  3.窝洛子小学:窝洛子、南泊、石龙庄、上夼4个村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葛村小学:前北葛、后北葛、前街、后街、前东葛、后东葛、河西、高埠洼8个村居民子女及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团彪庄小学:团彪庄、西南泊、松山、羊山夼、水蛟、柳沟、石源7个村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南开小学:南南贡、西南贡、东南贡、上开、下开、拖车夼、西水场7个村的居民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上述局属学校、办事处学校招生区划外符合条件的城区居民子女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相关局属学校、中心校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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