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共和镇一头牛冲进他人猪圈伤人伤物!■事件背景 鹤山市共和镇村民王兴华(化名)的一头牛不慎从农场走失,并流窜到同村肖达胜(化名)的猪圈旁。肖达胜养的狗对该牛吠叫,牛因受惊冲进猪圈,分别造成肖达胜的妻子、两头猪受伤及猪圈部分损毁。双方就赔偿责任和数额多次协商未果,遂来到共和司法所请求介入调解。■各方诉求 肖达胜:要求对方赔偿各种损失共1万元。 王兴华:我没有明显过错,只愿承担元以内的损害赔偿。■调解现场 “你的牛冲进我的猪圈,不但造成我妻子受伤,而且猪圈等相关财物也不同程度地损毁,于情于理你都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吧。”肖达胜质问王兴华。 “我承认是我家的牛冲进你猪圈,但如果不是你的狗大叫使牛受惊,就不会发生这些损害了。我没有明显过错,只愿承担元以内的损害赔偿。”王兴华反驳道。 “此次事故中,我不但损失近万元,而且猪圈的损坏还影响了我下一步的养殖计划。你休想就此应付了事,逃避责任。”肖达胜毫不退让。 调解员见状把王兴华拉到一边劝导:“出了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我相信你也没有损坏猪圈的故意。但《侵权责任法》规定,逃逸的动物在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这是《民法》领域中典型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即使你没有明显过错也不能免责。” “原来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我愿意作出赔偿,但对方提出的金额实在太高,我无力承担。”王兴华说。 调解员紧接着对肖达胜说:“你妻子和猪圈相关财物无故遭到损失,我也很明白你的感受。对方理应作出赔偿,但你请求的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宜,这样才有利于双方尽快解决问题。依我看来,你妻子和你养的猪受伤的治疗费约元,算上猪圈修缮费元,你看元怎样?毕竟及早解决纠纷才能尽快恢复生产啊。” “对,尽快恢复生产才是头等大事,如果对方赔偿元,我也能接受的。”肖达胜作出了让步。 “好的,我承诺一次性赔偿你元。大家都是养殖户,这次纠纷好好解决,以后还有合作空间嘛。”王兴华回应道。■达成协议王兴华一次性赔偿肖达胜妻子医疗费、猪圈毁损及猪只损失合共元。■调解员提醒 无论在城市饲养宠物还是在农村养殖牲口,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饲养人不得以自身没有过错而免责,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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