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碧桂园花岸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依法选聘我司对鹤山碧桂园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因业务需要,我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鹤山碧桂园花岸、翠苑、水畔翠庭、悦湖湾、翠湖湾、翡翠苑、盈水翠庭、亲邻阳光、星月苑、叠彩轩、云天翠岸、雁A/B区、傲湖峰、山水云间、花园里、芳邻二、商业中心、碧桂大道、凤盈西街、前进南路、主干道、综合楼、办公楼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发外承包,现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本次招标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二、招标业务:

鹤山碧桂园花岸、翠苑、水畔翠庭、悦湖湾、翠湖湾、翡翠苑、盈水翠庭、亲邻阳光、星月苑、叠彩轩、云天翠岸、雁A/B区、傲湖峰、山水云间、花园里、芳邻二、商业中心、碧桂大道、凤盈西街、前进南路、主干道、综合楼、办公楼生活垃圾清运

三、招标业务概况

鹤山碧桂园花岸、翠苑、水畔翠庭、悦湖湾、翠湖湾、翡翠苑、盈水翠庭、亲邻阳光、星月苑、叠彩轩、云天翠岸、雁A/B区、傲湖峰、山水云间、花园里、芳邻二、商业中心、碧桂大道、凤盈西街、前进南路、主干道、综合楼、办公楼生活垃圾清运。(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书)。

四、投标单位资格:

1.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运营,具备提供本招标业务的经营资格;

2.具有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业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

4.具有承接单个(户)住宅小区服务的经验,与知名物业服务企业长期合作的投标单位优先;

5.本业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五、投标申请单位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的需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以往及现今所服务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申请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对上述材料进行预审,投标申请单位需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投标资格确定

若有效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单位将择优选定3-5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并于年5月29日18时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书面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年5月26日至年5月28日18时前

2.报名地点:鹤山碧桂园物业服务中心

3.联系-/

4.联系人:邓小姐/黄经理

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鹤山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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